突发!9月10日起,个人社保挂靠必须全部停止!

   日期:2023-03-09     浏览:85    
核心提示:近日,在网上流传了一份关于杭州市人社局劳动保障局的通知,通知中释放了一个强烈的信号:个人挂靠社保,不行了!个人挂靠社保都
 近日,在网上流传了一份关于杭州市人社局劳动保障局的通知,通知中释放了一个强烈的信号:个人挂靠社保,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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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挂靠社保
都有哪些风险?

社保挂靠是指想要购买社保的个人,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公司为其缴纳社保,所以就将社保挂靠在专门办理社保代缴的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为其购买社保。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只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是违法的。
一、支付的钱多,缴纳的社保少
挂靠单位不会无缘无故地帮忙缴纳社保,好处自然不会少。通过挂靠单位缴纳社保,除了自己要承担全部的社会保险费用外,还需要向挂靠单位支付一笔不小的挂靠费用,对于缴纳人员来说,经济负担自然会比较重。
虽然挂靠人员交的钱不少,但是因为与单位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相关待遇肯定是无法享受的,出现纠纷就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
二、挂靠单位跑路
目前中介公司鱼龙混杂。挂靠的小企业中,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多兼任会计,事多繁杂,这些企业往往是不正规的公司或是空壳公司,随时倒闭或随时跑路的风险很大。
万一挂靠单位跑路了,更是啥也落不到!另外,还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你真的是挂靠缴纳社保,还是要每月查询一下自己的社保是否按时缴纳了。
三、可能会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曾有这样一个案例:某人举报某公司未给其足额缴纳社保,但经社保部门调查发现,举报人与该公司并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只缴纳社保。最后社保部门要求甲公司立即整改,对相关人员违规代缴的社保费予以清退,并将该公司及相关人员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四、涉嫌骗保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五、情节严重的直接入刑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实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时全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办理案件时发现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案件。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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