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部消息称,此次被处罚的原因在于审核人才入户补贴时,发现这些员工的社保缴纳单位和薪酬发放单位不符,或没有对应的薪酬发放单位,因此在复验时,判定这些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这些员工都是采用“个人挂靠”形式缴纳在缴纳社保,处罚不仅要求退出相关缴纳的社保,并且对每个违法行为处以6000元的罚款。
回到标题,个人挂靠社保的行为到底靠谱吗?我们将从挂靠社保的“源动力”、挂靠社保的“合法性”、挂靠社保的“替代品”三方面来介绍。
个人挂靠社保的“源动力”
现在我们在讨论社保的时候,不仅仅是讨论字面意义上的社保——社保不仅为我们提供了生活最低保障,包括退休保障、失业保障、医疗保障、工伤和生育保障(关于社保各个险种我们今年会再详细拆分讲解);在全国的部分大城市,比如北京和上海,社保的缴纳还与买房、落户、子女上学、车牌摇号等相关。
缴纳社保既然那么多“益处”,也难怪有些在异乡拼搏的“打工人”,或者暂时失业的朋友,想通过第三方公司来缴纳社保,保持自己社保缴纳的连续性,享受社保带来的“福利“,不过挂靠期间员工的工资和合同并非与第三方挂靠公司产生联系。但这种理论上看上去“很美”的挂靠模式是否可靠呢?
个人挂靠社保的“合法性”
01 无法用
深圳的案例很明确了,个人挂靠社保很可能用不了,比如深圳人才入户补贴,或者是想买房买车或小孩子上学等,一旦被查出是个人挂靠,结果基本上都是被“拒绝”。
有些朋友为了在当地买房需求,要在异地缴纳社保,这种情况更是难以保障。因为挂靠公司跑路或者被稽查的话,很容易“人财两失”。
另外,对于社保最基础的几项保障,比如工伤的申报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盖章材料,而挂靠公司一般因为利益驱使(申报工伤会使未来工伤保险比例上升等因素),不为员工出具相应材料,造成最基本的保障都得不到的例子屡见不鲜。
02 不划算
挂靠公司交社保,首先单位缴纳的个人缴纳的社保都需要由个人来承担,按照上海社保缴费比例和最低缴费基数,根据下表可得,总计需要承担的社保费用最低为1622.9+627.4=2250.3元,此金额还没加上残保金。不仅如此,挂靠公司还要支付一笔服务费用,个人挂靠一般会收取100元左右,所以如果个人在上海挂靠社保,总成本超过2350元,此笔费用对个人来说是不小的负担,并不划算。
03 会违法
如果个人挂靠社保期间,申请了生育或工伤等社保待遇,待社保稽查部门核实后,就不是简单的退款处理了,根据《社会保险法》,还要被处以2-5倍的罚款,这就得不偿失了。
另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此类行为同样触犯了刑法。
个人挂靠社保的“替代品”
其实,现在越来越多城市都为灵活就业人员或者处于失业状态的朋友提供了缴纳社保的途径。缴纳的社保可以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保障,可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并且费用会相对较低。
以北京为例,需要个人缴纳社保的朋友可以至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保所)及公共服务中心办理,一般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银行卡等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