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务合同时,哪些是必备条款?

   日期:2023-03-09     浏览:134     评论:0    
核心提示:签劳动合同时,哪些是必备条款呢?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
 签劳动合同时,哪些是必备条款呢?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录(聘) 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 (聘用) 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 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具备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并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

10、除了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也可以在劳动合同里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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